网信办要求互联网平台增加信息安全评估功能

网上传播分享信息被看得越来越严了,下月起互联网平台再上线群聊、直播等功能需进行安全评估,包括新增论坛、微博、短视频等等...

凡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者(平台)在上线“具有舆论属性”或“社会动员能力信息”服务前,自行开展安全评估,即自纠自查,并将评估报告提交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。

以下这两类均为规定范围:

1、包括开办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聊天室、公众账号、短视频、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。

2、开办“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”或者具有“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”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
这些,均被纳入国家网信办11月15号官网公布的《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》。拒不按规定配合的,将会被通告“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”甚至是依法处理!

此举,意在提醒并规范网络平台,疑似源头上整治、杜绝违规信息大规模泛滥传播。

via 卢松松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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